新闻动态
菌株期间核查核心流程
一、核查对象
标准储备菌株、工作菌株(如大肠埃希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检测常用菌株),核查周期建议每3-6个月1次,或在菌株传代≥3次、储存条件变更后补充核查。
二、核心核查项目及方法
1. 纯度验证
- 操作:取菌株接种至营养琼脂平板(36℃±1℃培养24-48h),观察菌落形态(颜色、大小、边缘、隆起度)是否均一,无杂菌菌落(如杂菌可通过革兰氏染色进一步确认)。
- 判定:菌落形态一致,革兰氏染色结果与菌株特性匹配,即为纯度合格。
2. 生化特性验证
- 操作:根据菌株种类选择对应的生化鉴定试剂盒(如大肠埃希氏菌需检测乳糖发酵、靛基质试验等;金黄色葡萄球菌需检测凝固酶试验、甘露醇发酵等),按试剂盒说明书操作。
- 判定:生化反应结果与菌株标准特性(如GB 4789系列标准、ATCC菌株说明书)一致。
3. 活性验证
- 操作:将核查菌株按10倍梯度稀释至适宜浓度,取0.1mL接种平板,36℃±1℃培养48h,计数菌落数(CFU/mL)。
- 判定:菌落数在10⁶-10⁹ CFU/mL范围内(符合菌株储存的活性要求),且与上次核查结果无显著差异(偏差≤1个数量级)。
4. 特异性验证(针对检测用指示菌株)
- 操作:若菌株用于特定项目检测(如大肠菌群检测用大肠埃希氏菌),需将其接种至对应选择性培养基(如伊红美蓝琼脂),观察特异性生长情况(如大肠埃希氏菌在伊红美蓝琼脂上形成紫黑色带金属光泽菌落)。
- 判定:选择性培养基上生长特性符合标准,无异常。
三、结果判定与处理
- 合格:纯度、生化特性、活性、特异性均符合菌株标准要求,可继续使用。
- 不合格:若出现杂菌污染、生化反应异常、活性显著下降,需立即停用该菌株,启用备份菌株,并追溯污染或变异原因(如传代操作、储存条件)。
四、关键要求
- 核查全程无菌操作,使用经校准的培养箱、移液器,培养基符合GB 5750.12-2022标准。
- 记录完整:留存核查日期、操作人员、菌落形态照片、生化反应结果、计数数据,建立菌株核查档案。
